昆山市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工作實施細則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29 點擊:次
昆山開發區、昆山高新區、花橋經濟開發區、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各鎮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快推動產業創新集群建設,根據《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昆辦發〔2022〕103 號),我局擬定了《市工信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工作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昆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昆山市財政局
2023年5月15日
昆山市政策獎勵2023最新政策
市工信局貫徹落實《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工作實施細則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快推動產業創新集群建設,根據《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的若干政策(試行)》(昆辦發〔2022〕103 號),特制定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在我市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第一章 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
第一條 兼并重組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1. 支持企業實施強鏈補鏈的兼并重組。
2. 申報主體為制造業企業,兼并重組交易必須是符合國家規定。同一實控人或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各子公司間交易所進行的兼并重組不可申報。
3. 上年度成功并購國內外企業,完成工商變更和股權變更等相關手續。
4. 并購完成后,發起方企業須絕對控股(發起方須為企業唯一控股 50%及以上的最大股東),并購企業對目標企業的實際出資額折合人民幣 1000 萬元以上。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 1000 萬元獎勵。
第二條 企業創新平臺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新獲認定為國家級“質量標桿”、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新獲認定的“蘇州制造”品牌登峰企業的單位;新獲認定的蘇州市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或復評為優秀的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期內的蘇州市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
(二)支持方式
1. 對國家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200 萬元獎勵;
2. 對國家級“質量標桿”給予 50 萬元獎勵;
3. 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和蘇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 200 萬元,50 萬元和 20 萬元獎勵;對復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國家級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 100 萬元和 30萬元獎勵;
4. 對“蘇州制造”品牌登峰企業給予 200 萬元獎勵。
5. 每年對建設期內的蘇州市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最高按研發投入的 2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 2000 萬元,具體按照關于印發《昆山市關于落實“蘇州市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考核評估工作的辦法(試行)》的通知(昆工信〔2020〕75 號)執行。
第三條 重點軟件企業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入選中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百強企業,經認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頭雁”企業。
(二)支持方式
1. 對首次入選“中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或“中國互聯網綜合實力百強”的企業給予 500 萬元獎勵。
2. 對首次認定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頭雁”企業給予 100萬元獎勵。
第二章 壯大高成長科技企業
第四條 專精特新、單項冠軍企業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上年度首次認定為國家“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蘇州市級專精特新企業、昆山市級專精特新企業。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國家“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產品)給予最高300萬元、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 100 萬元、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最高 100 萬元、蘇州市級專精特新企業給予最高 20 萬元、昆山市級專精特新給予最高 10 萬元獎勵。
第三章 加快自主創新產品推廣應用
第五條 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新獲認定的蘇州市級及以上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研制單位。
(二)支持方式
對經蘇州市級、江蘇省級認定的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分別給予 50 萬元、100 萬元獎勵。
第六條 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入選省級及以上首版次工業軟件、人工智能軟件目錄的軟件。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 200 萬元獎勵。
第四章 培育壯大產業創新集群
第七條 工業企業有效投入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符合先進材料、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產業創新集群方向的工業項目,支持企業實施重大安全生產技術改造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2.單個項目年度設備投資額 2000萬元以上。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項目設備投資額給予 6%~15%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獎勵1000 萬元。
第八條 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綜合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 支持工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促進制造裝備升級,全面增強綜合競爭實力。
2.企業年度技改投入 500 萬元以上。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其技改投入進行綜合獎補,并對智能化數字化設備及軟件產品年投入 500 萬元以上企業加乘 2 倍系數進行獎補,最高獎補不超過 1000 萬元。
第九條 智能化數字化改造重大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 支持鼓勵工業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對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智能化數字化改造,提升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加大智能化數字化改造重大項目的扶持力度。
2. 企業智能化數字化設備及軟件產品年度投入首次超 5 億元、3 億元、1 億元。
(二)支持方式
對智能化數字化設備及軟件產品年度投入首次超 5 億元、3億元、1 億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 500 萬元、300 萬元、100萬元獎勵。
第十條 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雙創示范基地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上年度首次認定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江蘇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
(二)支持方式
對國家級平臺(基地)給予 100 萬元獎勵;對省級平臺(基地)給予 50 萬元獎勵。
第五章 加快壯大生物醫藥產業
按照關于印發《關于推動小核酸及生物醫藥產業創新集群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昆科字〔2023〕13 號)執行。
第六章 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發展
第十一條 集成電路流片驗證補貼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我市集成電路設計企業開展流片驗證。
2.企業自主設計銷售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重不低于50%。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流片驗證投入(包括流片費、光罩制作費以及測試驗證等)給予最高 50%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 1000萬元。
第十二條 集成電路設計工具研發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我市企業專業從事集成電路EDA設計工具研發。
2.企業銷售自主研發的EDA設計工具產品收入(不包含技術服務)占企業收入總額的比重不低于 50%。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企業EDA研發費用最高 30%的研發補助,單個企業最高 1000 萬元補助。
第十三條 集成電路設計制造聯動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為昆山范圍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主研發產品提供生產線產能,并生產符合一定條件產品的集成電路制造企業。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按每款產品訂單實際生產費用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 1000 萬元。
第十四條 集成電路整機芯片聯動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鼓勵我市終端廠商、系統方案集成商試用非關聯本地設計企業的集成電路產品。
2.年度使用金額累計在 500 萬元以上的終端廠商、系統方案集成商。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按當年使用金額的 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 100 萬元。
第十五條 集成電路產業鏈服務平臺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我市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開展集成電路設計工具租賃、測試驗證、IP超市、MPW等共性服務。
2.平臺以提供集成電路公共服務為主,且年度圍繞自身建設技術設備投入(含軟件)不低于 100 萬元,圍繞集成電路設計工具租賃、測試驗證、IP超市、MPW等共性服務收入不低于 200 萬元,為我市集成電路企業服務收入的占比不低于 50%。
(二)支持方式
按照平臺建設以及為企業提供實際服務的成效情況,給予最高 300 萬元獎勵。
第七章 全面推動企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
第十六條 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貸款貼息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制造業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對生產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智能化技術改造所發生的貸款利息支出進行補貼。
(二)支持方式
對在蘇州綜合金融服務等平臺獲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項目貸款的企業,我市按照貸款額年化利率不低于 1%給予貼息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獎勵額度不超過 300 萬元。
第十七條 智能制造示范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新獲認定的“燈塔工廠”、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國家級智能制造優秀應用場景,蘇州市智能工廠、蘇州市示范智能車間及江蘇省智能制造示范車間。
(二)支持方式
對燈塔工廠、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國家級智能制造優秀應用場景分別給予 300 萬元、200 萬元、80 萬元獎勵;對蘇州市智能工廠給予 100 萬元獎勵;對江蘇省智能制造示范車間給予50 萬元的獎勵,對蘇州市示范智能車間給予 20 萬元的獎勵。以上獎勵同年度就高不重復。
第十八條 智能制造能力提檔升級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通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標準符合性評估達 3 級及以上的企業。
(二)支持方式
對通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標準符合性評估達 3 級及以上的企業,給予 50 萬元獎勵。
第十九條 智能制造診斷服務
(一)支持范圍
實施智能化改造診斷的工業企業及提供診斷的服務商
(二)支持方式
鼓勵工業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診斷,通過購買服務方式選擇優秀機構提供診斷服務。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服務的,按照《市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發〔2021〕4 號)執行。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完成服務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選擇優秀機構提供診斷服務。
第二十條 技術服務輸出標桿企業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經認定的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技術服務輸出標桿企業。
(二)支持方式
對蘇州市級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技術服務輸出標桿企業給予 100 萬元獎勵。
第二十一條 智能制造優秀服務機構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經認定的省級智能制造服務領軍機構、蘇州市級優秀服務商、昆山市級優秀服務商
(二)支持方式
對獲評省級智能制造服務領軍機構給予 50 萬元獎勵。對蘇州市級優秀服務商給予 50 萬元獎勵。對昆山市級優秀服務商給予 10 萬元獎勵。
第八章 持續打響工業互聯網品牌
第二十二條 5G+工業互聯網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制造業企業運用 5G 建設改造工業互聯網內網,面向生產環節及細分場景,將 5G 與邊緣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VR/AR等技術融合應用。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最高 100 萬元獎勵。
第二十三條 企業信息化授牌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獎勵跨行業、專注特定行業服務的優秀平臺、省星級上云企業,入選安全防護應用試點示范項目。
(二)支持方式
對國家級、省級、蘇州市級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分別給予 100萬元、5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 5 萬元、1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入選安全防護應用試點示范項目的企業給予最高 50 萬元獎勵。
第九章 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產業
第二十四條 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示范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經認定的蘇州市新一代人工智能應用場景示范項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雙向”獎勵制度加速場景豐富及實際應用,按人工智能產品及服務部分投資采購額 20%給予場景提供主體(非政府投資主體)最高 200 萬元的獎勵;按實際研發投入 20%給予人工智能產品及服務提供商最高 100 萬元的獎勵。
第二十五條 國家級試點示范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入選工信部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 APP優秀解決方案等國家級試點示范項目。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一次性給予 100 萬元獎勵。
第十章 加快推進產業轉型發展
第二十六條 工業設計平臺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1.積極推進企業向價值鏈微笑曲線兩端攀升,重點支持我市企業創建工業設計研究院、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鼓勵企業積極參與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評選。
2.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工業遺產認定。
(二)支持方式
1. 對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分別給予 500 萬元、10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蘇州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示范園)分別給予 2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國家級、省級、蘇州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 萬元、20 萬元獎勵。對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給予 100 萬元獎勵。
2. 對新獲認定的國家工業遺產給予100 萬元獎勵。
第二十七條 綠色化節能改造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昆山市企業為節約能源,開展鍋爐(窯爐)節能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改造、能量系統優化、生產工藝提升等節能改造項目。
2.支持昆山市企業為節約能源,采用先進、適應的節能技術管理方案達成明顯節能效果的綠色化節能項目。
3.企業需為年耗能 1000 噸以上重點用能企業(以上年度統計報表數據為準),項目節能量不低于 150 噸標準煤以上(含)。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節能量測算,給予每家企業最高 200萬元的補助。
第二十八條 工業循環經濟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固體廢棄物再利用和資源化、機電產品再制造、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城市污泥資源化等循環經濟項目;自愿清潔生產示范項目。
2.支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示范項目。
3.項目技術投入和設備相關投入總額不低于 100 萬元。節水項目要求年節水量不低于 10 萬噸,廢舊動力電池再生利用項目年處置廢舊動力電池不低于 5000 噸且須為工信部已公告的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規范性企業。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技術和設備相關投入總額 20%給予每家企業最高 200 萬元補助。
第二十九條 節能環保裝備(產品)產業化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1.支持技術先進,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對地方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有較強帶動作用的節能環保技術裝備產品產業化項目和推廣應用示范項目。
2.項目技術和設備具有一項及以上發明專利,項目技術投入和設備相關投入不低于 200 萬元。
(二)支持方式
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技術和設備相關投入總額的 20%給予每家企業最高 200 萬元補助。
第三十條 “近零碳工廠”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企業開展“碳達峰 碳中和”試點,重點支持經認定的蘇州市“近零碳工廠”企業。
(二)支持方式
獲評為蘇州市“近零碳工廠”稱號的企業(以上級部門文件為準),給予每家企業 100 萬元獎勵。
第三十一條 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企業開展綠色制造。被認定為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的企業,綠色工業園區;被認定為江蘇省綠色工廠的企業;被認定為能效“領跑者”的企業。
(二)支持方式
對新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的企業,國家級綠色工業園區,分別給予每家企業 80 萬元獎勵;對新獲得省級綠色工廠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 50 萬元獎勵;對新獲得能效“領跑者”的企業給予 80 萬元獎勵。
第三十二條 節能診斷獎補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為昆山市范圍內企業提供免費節能診斷服務的第三方服務機構,(診斷計劃根據工信部、省、蘇州下達的工業節能診斷服務行動任務提出),診斷機構需按照計劃數量和要求,規范、有序、高效地完成節能診斷工作。
(二)支持方式
按完成節能診斷的企業數量,每完成一家診斷給予第三方節能診斷服務機構 5 萬元補助。
第三十三條 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獎勵項目
(一)支持范圍
支持企業開展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按照省工信廳、市場監管局《關于加快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的通知》(蘇工信節能〔2019〕371 號)等要求完成建設接入端系統建設并成功接入省級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平臺的重點用能企業,要求企業統數據穩定上傳一年以上。
(二)支持方式
按要求完成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并成功接入省平臺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 10 萬元獎勵。
第三十四條工業區改造項目
工業區改造項目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昆山市關于推進工業區改造升級的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昆辦發〔2020〕67 號)執行。
第三十五條 附則
項目和資金的管理按照《關于支持產業創新集群建設財政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昆政辦發〔2022〕79 號)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涉及聯動支持的按照上級文件要求執行。企事業單位申報同一類型項目,同時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優惠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細則自 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由市工信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