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修訂省級高新園區認定辦法,生態保護貫穿全鏈條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8-11 點擊:次
為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建圈強鏈,有序規范全省省級高新區認定管理,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認定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將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深度融入高新園區的準入門檻、申報材料、優先支持和動態監管全鏈條,對擬認定的省級高新園區提出了明確而嚴格的環境要求。
認定條件中的生態環境硬性指標
綠色發展舉措
園區必須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制定有力政策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環境風險管控
近3年未發生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
未被列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典型案例;
園區排水許可實現“應辦盡辦”,確保污水合規排放。
優先認定的生態友好型園區
《辦法》第七條明確指出,國家級綠色園區、零碳園區在申請認定省級高新園區時將獲得優先支持。
申報材料中的環境合規證明
《辦法》(第十一條第(五)項要求) 申請省級高新區需提交:
依法開展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查意見落實情況;
污染物達標排放、危險廢物規范貯存與處置的證明材料;
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用等級、環境信息公開記錄;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文件。
土地集約利用與安全監管
在土地集約利用評價中需位居全省同級別開發區前1/3(新設園區除外);
近3年未發生省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督辦的違法用地案件;
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健全,近3年無重大安全事故。
持續監管與退出機制
省級高新區需接受年度績效評價,環境表現納入考核體系;
對連續3年評價后10%且整改不力的園區,按程序報請省政府撤銷資格
省級高新區由哪些部門來認定?《辦法》明確,省級高新區認定由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會同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省統計局等省直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并按照職責服務指導省級高新區建設發展工作,日常工作由經濟和信息化廳具體承擔。市(州)政府承擔省級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