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恒山:“十四五”是湖北重振經濟的機遇期
范恒山:“十四五”是湖北重振經濟的機遇期
來源:未知 日期:2020-06-02 點擊:次
5月30日,湖北省“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系列研討會”2020年第一場“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湖北‘十四五’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會召開。
著名經濟學家、國家發改委原副秘書長范恒山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來,給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湖北為疫情防控承擔了巨大的責任、做出了特殊的貢獻,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正因如此,重振湖北經濟具有特殊的意義和價值。但在當前環境與形勢下,湖北重振經濟困難很大,面臨一系列嚴峻的挑戰。
范恒山指出,“十四五”是湖北重振經濟的機遇期“窗口期”。唯有洞悉形勢、把正思路、倍加努力,才能化危為機、攻克難關、重鑄輝煌。
他表示,清醒認識重振湖北經濟所處的復雜環境,要把面臨困難設想得更為嚴重一些、把應對措施準備得更充分一些。就恢復經濟而言,湖北除了面臨共性風險外,還有一些獨特的困難和障礙。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湖北花費的精力仍會大于其它地區,經濟社會活力全面釋放的進程自然也會慢一些。暢通產業循環、市場循環、經濟社會循環的難度會更大。在疫情防控環境下,一些原有的矛盾與問題會以更為嚴重的狀態呈現出來,從而使一般性的應對措施難以發揮成效。總之,推進湖北經濟重振,要抓住當前和“十四五”時期,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精神進行奮斗。
范恒山指出,湖北重振經濟應放寬視野、面向未來,以超常的力度和技巧抓好一些關鍵舉措和重點工作。湖北自身重振經濟條件優越,各類資源要素豐富,經濟潛能巨大。但面對嚴峻的環境和繁重的任務,重振湖北經濟,不僅要有超常的工作力度,而且要有超凡的操作技巧。更重要的是,要提高站位、放寬視野,借克服疫情危害之機,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重新謀劃湖北經濟社會發展的方向與思路,大膽摒棄不利于現代化發展的經濟結構和生產方式,趁勢布局新興產業和未來經濟。在操作上,則應堅持內外協同和和軟硬并重,既最大限度的發揮自身的能動性,又努力爭取來自各方的具有效能的支持;既注重無形要素的集聚激發,又注重有形發展條件的開拓打造。
對此,范恒山強調,湖北應把握當前和“十四五”時期,圍繞三個方面著力實施關鍵舉措:
第一,優化軟環境。湖北應抓住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手段,進一步優化經商創業和干事業的環境條件,提高市場活力和各方面的能動性。進一步創新體制機制、優化治理模式,更好地處理優化自然環境與增強社會活力的關系,最大限度降低創業門檻與負擔,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使投資經營者熱心、放心、舒心地在湖北各地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二,加強硬措施。范恒山指出,在實施保就業、保基本民生等“保底線”措施和減免稅費、發放適當規模的配比型消費券等應急措施的基礎上,要基于遠近結合推出一些重要的改革發展舉措。在梳理“十三五”規劃完成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十四五”規劃編制實施,加快布局建設一批重大工程項目,特別要加強圈帶交通通道、樞紐性控制性水利工程,重要生態環保工程以及通用機場等的建設。要突出重點,大力推動“新基建”,盡快形成領先優勢;并以此為抓手和支撐,強化數字技術基礎設施與網絡化、智能化體系建設,搶占制高點;同時依托“城市大腦”構建覆蓋城鄉的智能化管理運行體系。要建立運作機制,強化“四基”(核心基礎零部件或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產業技術基礎)攻堅,依托關鍵核心技術,重點布局和發展一批戰略性新型產業和未來產業。要堅持“特”“融”發展路徑,以重點村鎮為主體發展特色經濟,推進產業融合、城鄉融合和功能融合,做優做強縣域經濟。要在深化土地“三權分置”、城市戶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等重要改革的基礎上,推動城鄉資源要素雙向流動、平等交換、優化配置,全面激活城鄉融合發展的能量,并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家庭農場、產業共同體和規模化綜合經營項目。要在甄別梳理的基礎上,優化提升城市各類功能區的發展質量,增強對創新資源和要素的吸引力,強化先行先試的探索功能,努力打造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的示范基地。結合推進區域治理現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優質化,著眼于補短板、堵漏洞,抓緊建設一批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脫貧地區鞏固既有成果、實現富裕發展。推動全域聯動與立體呈現,優化服務方式與運行機制。
第三,爭取強支持。范恒山指出,湖北為全國做出了特殊貢獻,全國也正傾力支持湖北實現經濟重振。湖北應把握好這個機遇。在當前,爭取包括較大幅度減免稅費、擴大專項債券發行規模等方面的支持是必要的,但更應把重點放到爭取能夠推動湖北實現長遠發展和持續獲利的戰略性、機制性舉措上來。包括爭取國家基于優化區域格局、建設智慧城市、推動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提升等,在湖北布局一批新老基建工程和科技創新基地;爭取國家支持在湖北打造包括國家級新區、“兩航”(航空航運)綜合試驗區在內的一批重大戰略功能平臺;爭取國家支持湖北開展重要農產品和生態資源區際利益補償或平衡機制的改革試驗;爭取國家推動有關部門、央企和部分發達省市對湖北欠發達地區以適當形式進行對口幫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