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相城區工業經濟優化提升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試行)
來源:高新院 achie.org 日期:2025-09-26 點擊:次
為進一步搶抓相城“雙中心”建設歷史機遇,更大力度推進我區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圍繞工業強基和數字賦能,推動高端制造筑牢底盤、數字經濟創新突破,制定以下扶持政策。
一
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1.支持企業提檔升級。對在庫工業企業工業產值首次突破50億元、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企業且當年度增幅超10%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當年度新列入規模以上戰新企業且戰新產值占企業全部產值 8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扶持。對當年度納統產值3億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按新增產值1.5‰給予企業扶持。
2.支持重點項目投資建設。對當年度入庫且本年完成投資超300萬元的工業投資項目,一次性給予2萬元扶持。對當年度完成投資額超2000萬元的在庫工業投資項目,按本年完成投資額的1‰給予項目扶持。
3.培育鏈主型生態企業。積極培育在整個產業鏈中占據優勢地位的鏈主型生態企業,鼓勵鏈主型生態企業通過新建、改擴建廠房等方式,自主建設產業生態載體,構建產業聯動中心,為上下游企業提供發展空間和產業配套服務,吸引研發、生產、銷售等企業在本地集聚,形成良好的生態黏性。對產業帶動作用強、集聚企業數量多、產業規模提升快的鏈主型生態企業,擇優給予一定資金獎勵。
二
支持企業創新發展
4.鼓勵專精特新發展。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國家單項冠軍產品,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入選省級專精特新軟件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最高8萬元獎勵。
5.增強企業創新活力。對經認定的蘇州市自主品牌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培育期內,通過年度考評的市區兩級最高給予當年度研發投入20%(最高2000萬元)的補助。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事一議”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類、軟件類),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江蘇省及以上、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10萬元獎勵。
6.鼓勵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設計研究院(中心),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5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新引進或分離新設立的工業設計企業、機構,工業設計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00萬元,滿足相關條件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對服務5家及以上工業企業,工業設計年銷售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000萬元、2000 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企業,滿足一定條件的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工業企業購買工業設計服務經認定滿足一定條件的,按照服務合同實際發生額給予不超過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類金獎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萬元獎勵。
三
推進企業轉型發展
7.推進制造業數字化改造。對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智能化改造項目,按投資額給予不超過1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國家級、省級、市級智能工廠分別給予最高 2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省級工業互聯網標桿工廠、5G全連接工廠給予最高 100萬元獎勵,對省、市示范智能車間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10萬元獎勵。支持新建企業開展智能工廠建設規劃,開展智能診斷、顧問服務,對于企業智能制造成熟度評估、精益生產及管理等方面給予一定補助。
8.深化工業互聯網賦能成效。對獲評國家級、省級、市級工業互聯網或智能制造服務商等榮譽的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評省五、四、三星級上云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和2萬元獎勵;對列入省級兩化融 合貫標培育(試點)企業后,首次通過兩化融合貫標 2.0(升級版) 評定,獲得AAA 級、AA 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證書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 15 萬元、10 萬元獎勵。對市級及以上數字化轉型示范園區給予最高 50 萬元獎勵,對建設“平臺+園區”公共服務平臺 的給予最高 50 萬元獎勵。對獲評“5G+工業互聯網”應用項目或智能制造特色場景項目給予最高 5 萬元獎勵。
9.支持企業綠色化轉型。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近零碳”工廠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四
推進大數據產業發展
10.加大企業引育力度。對首次入選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名錄的企業、江蘇省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江蘇省重點領域首版次軟件產品的企業,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
11.提升自主研發能力。對首次通過DCMM三級和二級能力評估的企業,給予最高40 萬元、20萬元獎勵。在國家網信辦新備案成功的項目,按照每個2萬元給予備案主體企業獎勵。入選相城區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推動數字產業化發展“雛雁”名單的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12.鼓勵場景應用推廣。對成功入選相城區區塊鏈、元宇宙和軟件的典型應用場景(服務產品)給予“雙向”獎勵,按投資采購額的20%給予應用主體(非政府投資主體)最高20萬元的獎勵;按實際研發投入的20%給予應用場景(服務產品)提供商最高10萬元的獎勵。
五
打造智能車聯網產業集群標桿
13.支持向制造業量產轉移。鼓勵核心成果產業化,對智能車聯網領域核心技術產品實現量產且產值首次突破1億元、5000萬元、3000萬元的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50 萬元、30 萬元獎勵。
14.支持產業集群式發展。鼓勵智能車聯網企業與先進材料、數字金融、工業設計、軟件開發等領域的平臺和機構加強合作,對于經認定的智能車聯網重點企業使用經認定滿足一定條件的企業的技術、產品并實現量產的,按實際訂單金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15.支持企業開拓應用場景。對成功獲批蘇州市路測牌照的企業,按檢測服務費給予最高20%的補貼。企業使用通訊專屬服務的,按實際發生額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企業測試車輛購買保險的,按保險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年不超過50萬元。支持示范場景落地,對于車輛自動駕駛行駛累計里程均達到10000公里且示范應用效果良好的項目,按合同年度實際發生額給予最高40%的補貼,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支持商業化場景運營,對于經備案的、符合相應資質且車輛自動駕駛行駛里程均達到30000公里、用戶消費金額超過10萬元的,按用戶實際消費金額的20%給予資助,單家消費平臺運營主體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6.鼓勵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對經認定的運營支撐智能車聯網產業發展服務平臺的市場主體,按照平臺運營收入金的20%予以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使用區內經備案認可的測試場地、設施及相關服務,經認定滿足一定條件的,按實際服務費用支出給予最高20%的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利用平臺部署智能駕駛仿真開發軟件或者部署AI訓練收費軟件框架的,按軟件購買支出給予最高50%的補助,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六
優化產業發展生態
17.鼓勵爭創平臺載體。對首次認定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國家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五星、四星、三星級的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 萬元、5萬元獎勵。
18.鼓勵吸引高端人才。加大海外人才引進力度,對申報國家級人才計劃項目、經市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給予用人單位每個項目2萬元的申報補助。對獲評人才實際到崗,且經認定滿足一定條件的,給予用人單位最高30萬元引才獎勵。
19.支持舉辦特色產業活動。促進重點產業聯盟、行業協會、行業龍頭企業開展交流合作,對經認定舉辦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活動,滿足一定條件按照“一事一議”給予相應補貼。
20.優化企業服務要素保障。加大對重點存量企業的扶持力度,對于區政府重點項目及發展事項,在政策鼓勵、問題協調、發展空間、人才服務等方面給予充分保障。
七
附則
21.本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試行,原《關于印發<相城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相政發〔2019〕36號)、《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相城區區塊鏈產業集聚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相委辦〔2020〕36號)、 《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相城區制造業智能化改造和數字化轉型的若干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相政發〔2020〕38號)、《關于印發<關于促進相城區工業設計發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試行)>的通知》(相政發〔2021〕7號)在執行往年期項目補貼后廢止。
22.本政策與區級相關政策文件同類或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C-和D類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同一企業申報的獎勵類項目累計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該企業上年度地方財政貢獻。本政策涉及獎補資金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 由區工信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